1 煤(粉)塵爆炸事故風險分析
1.1 事故類型
爆炸事故
1.2 事故發(fā)生的區(qū)域
易發(fā)生煤(粉)塵爆炸地點為:采煤工作面、煤巷掘進工作面迎頭、煤倉、各運輸轉載點。以上這些地方產塵量大,易形成煤(粉)塵堆積,遇到合適的氧氣及溫度,極易造成煤(粉)塵爆炸事故。
1.3 事故可能發(fā)生的季節(jié)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
1.3.1 煤(粉)塵爆炸事故發(fā)生無季節(jié)之分,任何時間只要煤(粉)塵爆炸的三個條件都具備,便會發(fā)生煤(粉)塵爆炸。
1.3.2 煤塵爆炸的危害性主要有以下幾點:
1.3.2.1 產生高溫,火焰溫度達1600℃~1900℃,能引起火災,造成損失。
1.3.2.2 產生高壓,擊到人員,破壞巷道。
1.3.2.3 產生沖擊波,最高速度達2340m/s,峰值壓力5~8個大氣壓,最高可達20個大氣壓,擊傷人員,造成冒頂,摧毀設施。
1.3.2.4 產生大量的有害氣體,爆炸后產生2%~4%的CO,有時甚至高達8%~10%,是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
1.3.2.5 易造成設備設施損毀、財產損失和人員群死群傷。
1.3.2.6 事故可能影響到一個工作面或一個盤區(qū),甚至是整個礦井。
1.4 事故發(fā)生前的征兆
現場有煤(粉)塵堆積或煤(粉)塵在空氣中呈懸浮狀態(tài),并達到一定的濃度(在爆炸下限至上限濃度范圍內)。
1.5 可能引發(fā)的次生、衍生事故
煤(粉)塵爆炸事故可能引發(fā)火災、瓦斯爆炸、中毒窒息、地質災害、透水等事故。
2 應急工作職責
2.1 成立事故應急自救小組
組長:基層單位負責人
副組長:基層單位副職、技術主管、班長
成員:基層單位全體作業(yè)人員
2.2 應急自救小組職責
2.2.1 專業(yè)教育、日常培訓。
2.2.2 組織指揮實施自救行動。
2.2.3 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發(fā)出救援請求。
2.3 人員職責
2.3.1 區(qū)隊長: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積極組織區(qū)隊人員開展自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及現場救援工作等信息;協(xié)調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3.2 區(qū)隊技術人員:是區(qū)隊長組織開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區(qū)隊長領導下組織參與制訂應急救援方案;準備與事故救援相關的技術資料。
2.3.3 副隊長:根據區(qū)隊制定應急救援方案,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需的人員、材料、設備等,帶領人員進行救援工作;負責完成區(qū)長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搶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以及正在進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 區(qū)隊值班人員:事故發(fā)生后及時了解事故經過、人員傷亡以及現場基本情況等詳細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將情況報告區(qū)隊長、礦調度室,通知區(qū)隊管理人員以及區(qū)隊應急自救組織的職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時向礦指揮部匯報事故信息,協(xié)調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項。
2.3.5 班長:采取措施控制災情;及時匯報現場事故及救援信息;積極組織現場救援或者引導避災。
2.3.6 職工:按照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揮部指揮下積極開展救援工作。
3 應急處置
3.1 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3.1.1 發(fā)生事故,現場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檢員及現場其它人員要通過各種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匯報,同時組織現場人員立即按照避災路線撤離;設置危險警示標識;為救護人員做好向導。
3.1.2 礦調度室立即指導現場人員安全撤離,停止災區(qū)供電(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電),同時向礦長,迅速通知礦山救護隊進行救援;通知醫(yī)療組趕赴現場待命。
3.1.3 立即啟動礦級預案,搶險救災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位,研究決定采取的現場應急處置措施。相關部門要做好搶險救災的設備物資、圖紙的準備工作。
3.1.4 調度室要立即通知作業(yè)區(qū)隊、相關科室負責人及其他人員在調度室集合待命。
3.1.5 搶險救災指揮部責令相關單位清查傷亡人數。派遣救護隊員災區(qū)偵查,根據災區(qū)地點及波及范圍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 搶險救災指揮部責令救護隊救援按方案進行有計劃的人員救治、搶險救災救災工作。
3.2 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3.2.1 聽到爆炸聲,須立即張大口,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避免爆炸所產生強大沖擊波擊穿耳膜,引起永久性耳聾),同時立即戴好自救器,就地臥倒,如邊上有水坑,可側臥于水中。
3.2.2 煤(粉)塵爆炸后,現場人員保持情緒鎮(zhèn)定,切忌亂跑,在班組長統(tǒng)一指揮下,向有新鮮風流撤退或躲進安全地區(qū)和進入避災硐室,注意防止二次爆炸或連續(xù)爆炸的再次損傷。
3.2.3 若退路被堵,千方百計疏通巷道,盡快撤到新鮮風流中去,若難以疏通,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場所,相互安慰,穩(wěn)定情緒,等待救助,并在臨時避災場所外留有明顯標記,有規(guī)律的敲擊金屬管、頂板、巷幫、巖石等發(fā)出呼救信號,等待救援。
3.2.4 遇險人員未直接傷害或受傷不重時,應立即佩戴自救器,迅速撤出災區(qū),達到新鮮風流中。對于附近的傷員,要協(xié)助佩戴好自救器,幫助撤出危險區(qū);不能行走的傷員,要設法抬運到新鮮風流中;如距離遠,則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運。撤出災區(qū)后,要通過各種通訊方式立即向調礦度室報告。
3.2.5 在可能的情況下,撤離險區(qū)后及時向本單位值班和礦調度報告。
3.2.6 發(fā)現火源要立即撲滅,切斷災區(qū)電源,防止二次爆炸。
3.3 事故報告聯系方式、匯報內容
發(fā)生事故后,事故現場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檢員、安檢員等人員及時向礦調度室【電話: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 】匯報。
匯報內容: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礦關部門單位協(xié)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等。
匯報要求:匯報人員不得慌張,匯報時吐字清晰,匯報內容簡明扼要。
4 注意事項
4.1 戴上自救器后絕不能因為吸氣干熱而把自救器拿掉。
4.2 撤退時控制行走速度,呼吸要均勻。
4.3 未達到安全地點前嚴禁取下鼻夾和口具,以免有害氣體毒害。
4.4 冷靜、不驚慌,判斷事故地點和自己的位置。
4.5 在進風側時,迎風撤;在回風側時,迅速配用自救,盡快轉入進風側。注意連續(xù)爆炸的威脅。
4.6 注意躲避處的生存條件,有危險時,設法改善,條件允許時可以轉移。
4.7 逃避煤(粉)塵爆炸災害時,按規(guī)定路線撤離,人員嚴禁走含有有害氣體的總回風巷和皮帶回風巷。
4.8 爆炸現場如果殘留火源時,必須全部撲滅,以免發(fā)生連續(xù)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