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收新工人及工人調換工種時,要嚴格組織體檢,負責通知有關部門進行“三級”教育,未經安全教育及考試合格,不得分配工作。
2、負責組織職工的定期身體檢查,發(fā)現(xiàn)職工身體不適于擔當原工作時,應及時予以調換工作。
3、制定和貫徹獎勵辦法時,必須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的考核內容,堅持安全指標有否決權。
4、聘用項目經理、分部經理等行政領導干部,要把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和安全工作實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5、參加事故調查處理,負責辦理對有關責任者的處分手續(xù)和善后處理。
6、在安全標準工地建設活動中要建立健全以下資料和臺帳:《項目負責人培訓取證臺帳》、《職工培訓計劃》、《特殊工種培訓取證臺帳》、《新工人及變換工種安全教育臺帳》、《安全宣傳教育資料》、《勞務工安全管理及培訓臺帳》。
7、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把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納入職工技術、業(yè)務教育計劃中,負責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和考試。
8、會同有關部門對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學徒工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使其熟悉一般安全常識、勞動紀律,并經考試合格后,方準進入操作崗位。
環(huán)保知識
職業(yè)衛(wèi)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