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了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建立公司生產經營全過程安全的長效機制,確保公司安全管理的科學化、標準化。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全過程及所有部門。
3 職責
3.1公司總經理總體全面負責。
3.2副總經理負責歸口管理。
3.3由綜合辦公室遵照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制訂綜合績效考核標準。
3.4由副總經理、綜合辦、綜合辦公室、負責安全標準化的綜合績效考核。
4 控制程序
1.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必須遵守國家安全法規(guī),學習并掌握安全技術知識,安全地完成各項生產工作任務。
2.各級領導要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凡因工作失職、瀆職而造成職工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視情節(jié)予以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3.凡職工因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冒險蠻干而造成事故或財產損失的,視情節(jié)予以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4.在日常工作中能圓滿完成本職工作,積極參與安全管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議采納者予以獎勵。
5.在生產作業(yè)活動中,及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做出成績,或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及時妥善處理而避免了傷亡事故發(fā)生的,予以獎勵。
6.對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xiàn)做出積極突出貢獻的領導、管理人員與職工予以獎勵。
7.具體獎勵金額或經濟處罰的實施,由安委會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