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加強對本公司生產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外協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保證外協單位具備安全生產資格和能力,從用工源頭上把好安全關,減少生產施工過程中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公司有關管理規(guī)定,特制訂公司外協單位安全生產資格審核與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外協單位。
三、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前的前期審核:公司或項目必須使用成建制外協施工單位并在與外協單位簽訂工程或勞務承包合同前,必須對其單位的各種資質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進行嚴格審核,不準與不符合條件的外協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審核中外協單位必須提供以下合格的資料并符合相應的要求: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國外企業(yè)必須具備在國內進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續(xù))
2、企業(yè)資質證書(必須與工程等級和施工范圍相符)
3、企業(yè)在工作地點的注冊登記手續(xù)(必須在時間和范圍內有效)
4、企業(yè)法人證書或企業(yè)法人證復印件和法人委托證明
5、三年內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無事故證明(應為地區(qū)級以上證明)
6、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在名稱和時間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產資格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包括安全人員上崗證)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年審合格有效 )
8、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機構(體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專職機構和安全人員)
9、企業(yè)安全文明施工證書榮譽等(業(yè)績證書)
10、其它證明,包括各級人員的三證(身份證、暫住證、做工證)、特種作業(yè)人員的體檢健康證明和有效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等。
四、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后,進場過程中資質的審核和控制:公司或項目在外協單位進場過程中,應按照公司和上級主管單位要求,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必需的安全生產教育(包括三級教育、轉場教育等),未經教育考核合格和登記注冊的人員,不得進場從事施工生產。外協單位必須建立現場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建立與總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與總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具體要求如下:
1、依據審查階段申報的資料內容,提供合格的現場管理人員名單和施工人員名單;管理人員不得任意變動,施工人員應相對穩(wěn)定。
2、施工人員未辦理三證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未進行注冊登記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
3、未辦特種作業(yè)證件的,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外協單位應根據要求及時辦理并不得影響總包工程進度要求。
4、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應在施工前及時進行教育,并及時辦理轉場安全教育。
5、管理人員應提供安全年審合格證,管理人員未進行安全年審的,要積極參加年審;未能趕上公司或主管上級主辦的年審教育時,要積極補審。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對外協單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點:外協單位在簽訂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當地政府和公司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具體內容如下:
1、遵守國家、當地政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遵守總包及總包上級主管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要求。
2、積極配合總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產目標和文明施工、消防保衛(wèi)衛(wèi)生環(huán)境等各項管理目標。
3、服從總包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按總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設置專職安全機構和人員,完成應做的安全生產內業(yè)文字資料,并向總包提供必備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文字資料。
4、按照總包要求(指定重要勞動防護用品范圍)配備、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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